扶持方式
無償資助,分事前資助和事后補助兩種。
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為在我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所從事行業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方向,科技創新能力、經營狀況和社 會信用良好。
(二)所申報的信息真實可靠,申報單位須對所有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推薦單位負責項目審查推 薦,保證項目信息的真實性。
(三)聯合申報的項目,申報單位之間須簽訂責權利明確的合作協議。
(四)事前資助類項目,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本年度只能在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各專題中選擇一項進行申請,不得多頭申報。同一項目 負責人只能同時承擔1個在研市級科技項目,項目負責人承擔在研的市級科技項目需通過驗收后方能申報新的項目。。
(五)事前資助類項目,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的依托企業可以承擔2個在研市級科技 項目,其他單位只能同時承擔1個在研市級科技項目。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法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承擔項目數量。
各專題要求的申報條件
專題一、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
1、支持內容:
本年度獲得認定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建設。
2、申報條件:
本年度申請并獲得認定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
3、支持強度:一次性資助50萬元。
專題二、市級協同創新中心重點建設資助
1、支持內容:
支持由市、鎮(區)與高校院所、科研院所或創新服務機構共建、具有明顯公共服務屬性且在本年度獲得認定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建設。
2、支持強度:事前資助,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等)50%的比例擇優支持,其中,研發型協同創新中心最高資助 1000萬元,服務型協同創新中心最高資助500萬元,用于場地租賃、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費用開支。
專題三、市級協同創新中心運營補助
上一年度獲得認定的企業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運營補助。
2、支持強度:按中心用于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 同創新相關的實際支出額的30%擇優支持,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萬元。
專題四、協同創新業務拓展
1、支持內容:
擇優支持我市除市級協同創新中心以外的其他各類創新主體或者機構牽頭開展的、具備協同特性的科研創新活動
2、支持強度:
按項目用于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實際支出額的30%擇優支持,最高資助100萬元。
專題五、境外(含港澳臺)研發機構建設補助
1、支持內容:
支持我市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開展協同創新活動。
2、支持強度:單個項目資助50萬元,用于主申報單位對境外機構建設投入后補助。
專題六、協同創新課題研究
1、支持內容:
支持我市各類創新主體或創新服務機構獨立或聯合高校院所、專業機構,圍繞產業創新資源協同或產業創新發展等課題開展的產業協同創新策略研究、資源調研分析、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發展規劃等與協同創新業務相關的專題研究。
2、支持強度:擇優支持,單個項目最高資助20萬元。
中凡優勢
